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发表时间:2025/4/22 浏览次数:267
(1)通地表的安全出口,包括由明井(巷)和盲井(巷)组合形成的通地表的安全出口。
(4)破碎站、装矿皮带道和粉矿回收水平的安全出口。
(4)破碎硐室、变(配)电硐室的安全通道或独立回风道。
(1)各类巷道(含平巷、斜巷、斜井、斜坡道等)的人行道。
(3)采场支护(包括采场顶板和侧帮、底部结构等的支护)。
(1)河流改道工程(含导流堤、明沟、隧洞、桥涵等)及河床加固。
(3)地下水疏/堵工程及设施(含疏干井、放水孔、疏干巷道、防水闸门、水仓、疏干设备、防水矿柱、防渗帷幕及截渗墙等)。
(4)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的矿山露天坑底防洪水突然灌入井下的设施(包括露天坑底所做的假底、坑底回填等)。
(1)提升装置,包括制动系统、控制系统、闭锁装置等。
(2)钢丝绳(包括提升钢丝绳、平衡钢丝绳、罐道钢丝绳、制动钢丝绳、隔离钢丝绳)及其连接或固定装置。
(3)罐道,包括木罐道、型钢罐道、钢轨罐道、钢木复合罐道等。
9.电梯井提升系统(包括钢丝绳、罐道、轿厢、控制系统等)。
10.带式输送机系统的各种闭锁和机械、电气保护装置。
(2)主水泵房、接力泵房、各种排水水泵、排水管路、控制系统。
(1)矿山供电电源、线路及总降压主变压器容量、地表向井下供电电缆。
(10)直流牵引变电所电气保护设施、直流牵引网络安全措施。
(2)井口和井下马头门的安全门、阻车器和安全护栏。
(2)井口和井下马头门的安全门、阻车器、安全护栏和挡车设施。
(1)采空区及其他危险区域的探测、封闭、隔离或充填设施。
(2)地下原地浸出采矿和原地爆破浸出采矿的防渗工程及对溶液渗透的监测系统。
(3)原地浸出采矿引起地表塌陷、滑坡的防护及治理措施。
(5)爆破安全设施(含警示旗、报警器、警戒带等)。
(1)主通风机的反风设施和备用电机及快速更换装置。
(9)严寒地区,通地表的井口(如罐笼井、箕斗井、混合井和斜提升井等)设置的防冻设施;用于进风的井口和巷道硐口(如专用进风井、专用进风平硐、专用进风斜井、罐笼井、混合井、斜提升井、胶带斜井、斜坡道、运输巷道等)设置的空气预热设施。
(10)地下高温矿山制冷降温设施,包括地表制冷站设施、地下制冷站设施、管路及分配设施等。
(2)水泵房及毗连的变电所(或中央变电所)入口的防水门及两者之间的防火门。
(4)充填搅拌站内及井下的安全护栏及其他防护措施(包括物料输送机和其他相关设备、砂浆池、砂仓等的安全护栏及其他防护措施)。
(2)地下水头(水位)、水质、中段涌水量监测设施。
(3)探水孔、放水孔及探放水巷道,探、放水孔的孔口管和控制闸阀,探、放水设备。
(5)在有突水可能性的工作面设置的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设施。
21.崩落法、空场法开采时的地表塌陷或移动范围保护措施。
(1)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处(井口、卤池、取样阀等)采取的防毒措施。
(1)排土场(或废石场)安全设施参见露天矿山相关内容。
(3)地下原地浸出采矿:监测井(孔)、套管、气体站安全护栏、集液池、酸液池及二次缓冲池安全护栏、事故处理池和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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