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注意了:这10种作业或纳入特殊作业范围!
发表时间:2025/8/30 浏览次数:6
近日,应急管理部就《工贸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清库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等4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工贸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盲板抽堵、临时用电、清库、热氨融霜等10种作业为特殊作业,且该《规范》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1.高处作业
在基准面2m或2m以上高度,且存在发生坠落可能的作业。
2.有限空间作业
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可以进入作业,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盲板抽堵作业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低温等易造成人员伤害、健康损害的管道、设备上安装或拆除盲板的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
利用临时性电力系统开展的短期作业。
5.动火作业
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注: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
6.吊装作业
在固定生产工艺以外,利用吊装机县吊运3t及以上重物的临时作业。
7.带煤气作业
在运行(或者带煤气)的煤气设施上进行开孔、接管、更换阀门等人体不可避免与煤气直接接触的作业。
8.清库作业
人员进入筒型储存库内使用工具(如铁锹、钢钎等)清理壁挂物料、堆积物料的作业。
9.熏蒸作业
使用磷化铝(镁)杀虫剂,运用熏蒸方式对烟草、粮食虫害进行治理的作业。
10.热氨融霜作业
将压缩机排出的高温制冷剂气体引入蒸发器内,利用过热蒸汽冷凝所放出热量来融化蒸发器外表面的霜层的作业。(以上内容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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